新疆报废车回收公司讲解二手车注销注意事项
1、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、凭证无效的;
2、机动车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;
3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;
4、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;
5、机动车在**登记、质押备案期间的。
此外,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、因质量问题退车或报废注销三种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,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。
申请人符合条件办理时应提供的材料
1、机动车登记证书;
2、机动车行驶证;
3、二块车辆号牌;
4、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(受理窗口打印)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,个人车辆车主签字;
5、委托代理人办理,还应提交代理人**明原件,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,代理人在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上签字;
6、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,还应当提交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;
7、属于校车的,还应当交回校车标牌;
8、属于机动车灭失的,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**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;
9、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,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**明,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,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(出)境领(销)牌照通知书》;
10、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,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**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;
11、办理车辆注销时,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的,应同时填写提交《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。
【扫码关注我们】